贵州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简介:贵州师范学院原名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3月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学院1978年建校,设有中文、历史、外语、政治经济、教育管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物理、化学、地理与旅游、体育10个系和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95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85人。
经过三十年教学科研的积累,学院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学仪器、科研设备、图书资料、运动场地等均能充分满足师生需求,校园活动丰富多彩。
学院坐落于贵阳市乌当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623亩,处在贵阳市环城林带旁,空气清新,气候宜人,校园优美,是读书育人的好地方。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5000余人。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
2、学校性质:公办
3、学校代码:14223
4、办学层次:本科教育、高职(专科)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路115号
二、招生计划
2009年学校面向贵州、重庆、云南、湖南、江西、山东、福建、广西、甘肃、河北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3460人,其中本科1500人、高职(专科)1960人[各专业计划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和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学校在省级招办的投档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平行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学校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5、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六、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5842823 581175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zec.org
电子邮箱:gznc-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