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422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计划表。
第四条 专业考试划线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条 录取规则
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条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放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九条 其他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3.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znc.edu.cn
邮政编码:5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