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2017年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现有蔡官、龙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亩,蔡官校区是新建的办学主校区。校内环境优美,教学实训条件优越,生活设施完善。精心打造的学生服务中心,集学生事务办理、师生交流、就业指导、社团活动、体育运动和健身训练等功能于一体,是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平台。正在建设的职教云•智慧校园项目,将实现WIFI校园全覆盖,为学院师生提供智慧便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院设医学院、护理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旅游学院和农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多年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技术技能人才。2017年,学院在校生规模达15000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学院设有国家第98职业技能鉴定所、安顺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贵州省财政金融实用人才培养基地等10多个教育培训机构。校内建有医学实训中心、军民融合机械加工中心、校企合作汽车检测与维修中心、3D打印中心、VR协同创新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富士康集团、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等企业建立了139个校外实训基地,在上海建立了“安顺职院长三角学生创业就业基地”,校内实训仪器设备值达1.3亿元,保障了实训教学的良好开展。
学院秉承“德能俱厚、有业乐业”的校训,实施以学生为主体,“三共同、三循环”人才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办学。学院先后与中国华电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公交总公司、香港豪德集团、重庆德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慧众聚成科技集团、湖南海云教育发展集团、贵州启航方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雄楚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创办了华电工程学院、公交学院、豪德学院等二级学院。学院实施“国内外教育交流合作计划”,与境内外10多家高校开展校际交流。
办学六十年来,学院为社会输送了高、中职毕业生数万名,遍布贵州省的医药卫生、财税金融、农牧生产、酒店旅游、IT信息、数控建筑等多个行业,得到行业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省人才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成绩喜人。在2016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2017年,商学院郭福琴教授获得省级职教名师,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会计专业获省级骨干专业立项建设,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群获得立项建设,宋小冰“保健按摩”省级大师工作室、丁学芳省级“名师工作室”获得立项建设,农学院畜牧兽医教学团队、公教部体育教学与比赛教学团队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立项建设,《旅游商务礼仪》、《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获在线精品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2017年,学院共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技能大赛奖项216项,在教育部主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我院高职组中餐主题宴会设计、西餐宴会服务项目,中职组酒店服务、沙盘模拟企业经营、护理技能项目,均获得全国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双创大赛品牌效应日益显现。2016年,获贵州省职业学校“挑战杯---彩虹人生”创新创业创效大赛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类一等奖,并代表贵州省获全国二等奖。2017年,斩获安顺市职业院校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通过“校企杯”双创大赛,激活了青年学子的创新热情,助推了青年一代创新创业,为他们实现人生出彩搭建了创新的舞台。
学院性质:公办
院校代码:12821;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蔡官校区)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
(龙泉校区)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号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不另设其他办事机构。
三、招生计划
2018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并参加了贵州省高职院校“高职综合评价”的招生,将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详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四、录取规则
(一)依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33号)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普高招生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实施录取工作。
(二)录取语种为英语。
(三)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空中乘务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女生身高1.62米—1.75米,男生身高1.72—1.82米,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疾性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4(4.6);
4.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六)“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享受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同时,学院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录取通知书经邮政寄送到录取考生。
七、新生管理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九、监督机制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贵州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十、附则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3.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851-33229847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邮政编码:561000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