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函[2020]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招生考试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三、报名条件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资格
具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免试条件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填报志愿信息及注意事项
(一)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14日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二)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我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届时将在我院招生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上述报考完成后考生需登陆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lcbzyxy.com.cn)进行院校网上报名和填报个人信息,填报成功后需打印《单独招生准考证》和《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四)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考生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25日(上午9:00-12:00)
(二)考试地点:
全区各盟市考生根据自己所处地理位置,电话通知选择就近考点作为本人参加考试的地点。
(三)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能力测试”的评价方法。
(一)普通文理科类考生
1、考试形式
报考我院志愿的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类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能力测试”的考试。
2、试题内容:普通文理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职业能力等部分组成,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共计300分。
(二)对口高职类考生
1、考试形式
报考我院志愿的对口高职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
2、试题内容
对口高职类试题内容由对口“专业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组成,其中“专业综合”200分,技能考试100分,共计300分。
七、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三)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普通文科类按照语文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普通理科类按照数学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对口高职类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低优先原则录取。
(四)录取公示: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下旬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公示。
(五)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参加2021年单独考试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和参加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8月一并发放。
(六)注意事项: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
(七)因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尚未正式发布,我院个别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可能出现变动,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发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三)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474-8308321,0474-8308326
九、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1、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路南路一号
2、联系人:王老师、 郭老师 、 侯老师
3、联系电话:0474-8303456、0474-8308311、0474-8303449、
4、邮政编码:012000
5、学院网址:http://www.wlcbzyxy.com.cn
6、招生网站:http://zs.wlcbzyxy.com.cn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