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
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考生,更有利于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选拔新生,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
一、试行按专业类别划线投档
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在相同考试科目、相同投档模式的条件下,在艺术类(音乐类除外)专业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时,试行分专业类别(美术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时装表演类、戏曲表演、编导类)、按院校提出的投档模式(按专业成绩排序、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排序、全部投档),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划线投档。
二、设置艺术类提前本科批
在艺术类专业划分本科、专科两个录取批次的基础上,增设一个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将经教育部批准的不做分省来源计划的本科院校纳入提前本科批投档录取。该批次放在艺术体育本科批前,为参加了上述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增加一次本科投档录取机会。
填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和艺术体育本科批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志愿。
三、改进志愿设置办法
我省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志愿设置为一个院校志愿,三个专业志愿,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类(不含音乐类)本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五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三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音乐类、体育类本科批一志愿、二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三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
艺术类(不含音乐类)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五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四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音乐类、体育类专科批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四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
在艺术类(不含音乐类)本科批、专科批,一个院校志愿内设置的五个专业志愿,只能填报相同考试科目的同类专业志愿,不得填报其它类别的专业志愿。
四、调整表演编导类、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省外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规定,我省将表演编导类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分别调到上年的12月下旬和当年的1月上中旬。全省统一划定各专业统考合格线,成绩达到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所组织的专业考试。
五、统一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模式
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省控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供院校审录。
本改进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政策,我省则结合省情一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