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时,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6.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8.艺术类专业:(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2)省外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不分文理,按专业实考分排名择优录取。
9.体育类专业: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亳州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校园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 或http://www.bznc.net.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zzxx/ 或http://www.bznc.net.cn/zzxx/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henym@126.com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2630004719、2332642267、295342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