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前言
各位亲爱的考生:
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南京艺术学院名师云集,俊彦辈出,艺有流脉,学有传承,是莘莘学子实现梦想的艺术殿堂。在你们勤奋学习的备考阶段,在你们面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关键时刻,我们谨代表全校师生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雄厚实力,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已发展成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占地面积700余亩,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美,错落有致,古老建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现代建筑明快流畅,风格独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艺术氛围浓郁,育人机制灵活,崇尚人文和谐,鼓励成才成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另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数十人。
南京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12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还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25个本科专业,涉及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40多个专业方向。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同时学校还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获准设立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南京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质量立校,不断完善和推进学分制改革,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学校高度重视艺术创作和艺术实践活动,以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的丰硕成果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校师生在音乐“金钟奖”、“文华奖”、全国美展等国内外赛事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奖,形成了“十运会”徽标、“世博会”徽标、南京地铁壁画、长江二桥展览馆等一批标志性成果。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具有较强的办学优势。2003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7年跻身江苏省属15所重点大学建设行列。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沐改革开放春风,与时俱进勇攀高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能够考出优异的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一起共创南京艺术学院美好的明天!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教学 单位 | 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 名额 | 录取办法(摘要) |
美术学院 | 01 | 绘画 | 4年 | 120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02 | 雕塑 | 5年 | 15 | 同绘画专业 | |
03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4年 | 45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04 | 美术学(书画鉴定) | 4年 | 35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
05 | 绘画(书法) | 4年 | 20(其中男1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设计学院 | 06 | 艺术设计 | 4年 | 230 | 同绘画专业 |
07 |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 4年 | 50 | ||
08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 4年 | 30 | ||
09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4年 | 40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
工业设计学院 | 10 | 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展示设计、信息交流设计) | 4年 | 120 | 同绘画专业 |
音乐学院 | 11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4年 | 20(其中男9)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12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4年 | 26 | ||
13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4年 | 41 | ||
14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4年 | 8 | ||
15 |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 4年 | 7 | ||
16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年 | 8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17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年 | 7 | ||
18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5年 | 15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19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4年 | 40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流行音乐学院 | 20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4年 | 45 |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
21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4年 | 28 | ||
2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4年 | 8 | 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
23 |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 4年 | 38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
24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4年 | 27 | ||
影视学院 | 25 | 表演 | 4年 | 30(其中男15)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2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30(其中男15)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27 | 戏剧影视文学 | 4年 | 26(其中男14)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28 | 导演 | 4年 | 12(其中男7) | 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29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 4年 | 26(其中男14)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
舞蹈学院 | 30 | 舞蹈编导 | 4年 | 14(其中男6)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31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4年 | 54(其中男18) | ||
32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 4年 | 12 | ||
33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4年 | 18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传媒学院 | 34 | 广播电视编导 | 4年 | 80(其中男4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35 | 摄影 | 4年 | 30(其中男15) | ||
36 | 录音艺术 | 4年 | 20(其中男1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37 | 动画 | 4年 | 70 | 同绘画专业 | |
3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70 | ||
39 | 广告学 | 4年 | 20 | ||
人文学院 | 40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4年 | 50 |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
41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4年 | 50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 |
42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4年 | 50 | ||
文化产业学院 | 43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 | 4年 | 50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44 | 艺术设计 | 4年 | 190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
45 | 表演 | 4年 | 20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 |
4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20 | ||
47 | 舞蹈编导 | 4年 | 30 | ||
48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4年 | 40 |
※注:
1、以上专业2011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全文公布的为准;
2、除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4、艺术设计专业在安徽省的招生计划不超过6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动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7—19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1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绘画(书法)专业的河北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7—19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同一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
⑤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⑥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⑦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考费用
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
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
※考生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试科目、内容(表1)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内容 |
绘画 |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①素描②色彩 外省考生: ①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 4开画纸) ②色彩(静物默写,4开画纸) |
雕塑 | |
艺术设计 | |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 |
工业设计 | |
动画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广告学 |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相关专业文章一篇 |
美术学(书画鉴定) |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初试:面试(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相关专业文章一篇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 | |
绘画(书法) | ①楷书、行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碑帖范本,各选楷书、行书一种,四尺三开竖式②命题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1首、面试 复试演唱:自选歌曲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初试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自选乐曲1首(不用伴奏) 复试演奏:自选乐曲2首(不用伴奏,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初试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管乐:连、吐音;弦乐:连、顿音及双音音阶);练习曲2首(不同性质)、中小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 复试演奏: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技巧性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初试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车尔尼740程度);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快板乐章) 复试演奏:①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中大型乐曲1首(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①歌曲写作②器乐曲写作③和声④钢琴演奏及面试⑤基本乐理⑥视唱⑦听音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①演唱或演奏②音乐基础知识与文论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音乐统考,考试内容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外省考生:①主科:演唱或演奏②加试:演奏或演唱(不同于主科)③音乐基础知识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初试:演唱(唱法不限) 复试:①演唱,曲目不同于初试(唱法不限)与面试(形体和才艺展示)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初试:乐器演奏(除钢琴):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乐曲1首钢琴: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740以上程度)、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乐曲1首 复试:①演奏(含钢琴,曲目不同于初试)与面试(含才艺展示)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初试:面试 复试:①和声②歌曲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 |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 初试:①面试②才艺展示 复试:文论写作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初试:演奏或演唱 复试:①音高听辨②面试③基本乐理 |
表演 | 初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演唱(自选歌曲1首) 复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形体(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等) 三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形体、演唱、朗诵综合测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①朗诵(文学作品:自备诗歌或散文或小说或寓言等)②面试(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①看图说话(根据指定材料,可作适当改编,限3分钟)②朗读(指定稿件)③才艺展示(非语言类) 三试:①语言面貌(1分钟自我介绍)②新闻播报(根据指定材料播报新闻,2分钟)③主持小栏目:(根据指定材料,作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栏目,用口语主持,限3分钟) |
戏剧影视文学 | 初试:笔试(命题写作) 复试:①命题说故事(限3分钟)②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素质测试) |
导演 | 初试:①朗诵(自备作品,限3分钟)②命题集体小品 复试:笔试(命题编写小故事,120分钟,不少于800字) 三试: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②才艺展示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 初试: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能力测试) 复试:笔试(命题写作) |
舞蹈编导 | 一试:①技巧组合(无音乐,1分钟以内);②即兴表演 二试:①剧目表演(表现力强、动作流畅);②编导综合能力测试(自编2个8拍动作,用3种情绪表演) 三试:命题编舞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一试:①口试;②软开度测试 二试:①基本功:把杆测试;跳转翻单一测试(包括小跳、中跳、大跳、平转、掖转、跨腿转、点翻、串翻等自选技巧);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中国舞类)三试:①剧目表演,自选剧目(包含古典舞、民间舞、国际标准舞),要求动作平稳、流畅、具有表现力,时间长度:1分半; ②即兴表演(要求与音乐风格相统一、节奏合拍、思维敏捷、想象丰富)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 一试:①口试;②软开度测试 二试:①基本功:把杆测试;跳转翻单一测试(包括小跳、中跳、大跳、平转、掖转、跨腿转、点翻、串翻等自选技巧);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中国舞类)三试:①剧目表演,自选剧目,要求动作平稳、流畅、具有表现力,时间长度:1分半; ②即兴表演(要求与音乐风格相统一、节奏合拍、思维敏捷、想象丰富)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一试:①口试;②基本功:软开度测试;跳跃测试(小跳、中跳) 二试:①剧目表演(自选,时间长度:2分钟以内);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 三试:①笔试(舞蹈作品分析) |
广播电视编导 | 初试:①才艺展示②回答考官提问(影视基础、摄影基础知识) 复试:①故事续编、摄影作品分析②电视作品分析 |
摄影 | |
录音艺术 | 初试:①面试②演唱或演奏 复试:①音响听辩与声学常识②命题写作 |
(表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 |
表演 | ①表演②台词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①普通话语音②语言表达 |
舞蹈编导 | 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编导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乐科(基本乐理与听音、视唱) |
艺术设计 | ①素描②色彩 |
五、报考地点、时间(表1)
招生专业及方向 | 报考时间、地点 |
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 |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 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 1月21日上午8:30—11:30素描考试,下午1:30—4:30色彩考试 ②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小区常青五路)1月22、23日报名,1月25日考试 ③甘肃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原铁路三中,兰州和政东街84号) 1月23、24日报名, 1月25日考试 ④河南郑州铁路六中(郑州中原东路124号)1月26、27日报名, 1月28日考试 ⑤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月26、27日报名, 1月28日考试 ⑥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杭州文一路222号)时间待定 ⑦成都三中(成都市艺术学校,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3号)1月28、29日报名, 1月30日考试 ⑧广东省博罗县华侨中学(惠州市博罗大道)2月11日报名, 2月12日考试 ⑨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2月12、13日报名, 2月15日考试 ⑩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2月13、14日报名, 2月15日考试 ⑾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2月16、17日报名, 2月18日考试 ⑿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17、18日报名, 2月19日考试 ⒀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2月18、19日报名, 2月21日考试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2日,报名时间及信息确认时间等具体安排见省考试院通知 |
美术学(美术理论) | 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 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2日上午8:30—11:30考试。 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 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2日上午8:30—11:30考试。 |
美术学(书画鉴定) |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2日下午1:30—4:30考试。 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 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2日下午1:30—4:30考试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 | |
绘画(书法) | 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3日上午8:30—10:30楷书、行书临摹考试,下午1:30—3:30命题创作考试。 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 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3日上午8:30—10:30楷书、行书临摹考试,下午1:30—3:30命题创作考试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 ②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1月24、25日报名,1月26—28日考试 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16、17日报名,2月18、19日考试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省音乐专业统考,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
音乐学(音乐理论) |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外省考生: 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流行音乐学院通知 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流行音乐学院通知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
表演 |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通知 ②成都三中(成都市艺术学校,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3号)1月2—4日报名,1月4日开始考试 ③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2月11—14日报名,2月13日开始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报名点通知 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通知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戏剧影视文学 | |
导演 |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 |
舞蹈编导 |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通知 ②北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文华大厦(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2月16—17日报名,2月18—20日考试 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通知 |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 |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 |
舞蹈学(舞蹈理论) | |
广播电视编导 |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 ②成都三中(成都市艺术学校,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3号)1月2、3日报名,1月4、5日考试 ③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2、23日报名,1月25、26日考试 ④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1月24、25日报名,1月26、27日考试 ⑤辽宁大学(沈阳崇山校区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1月25、26日报名,1月27、28日考试 ⑥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222号) 时间待定 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2月11、12日报名,2月13日开始初试,复试时间见考场通知 ⑧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16、17日报名,2月18、19日考试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 |
摄影 | |
录音艺术 |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 ②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2、23日报名,1月25、26日考试 ③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1月24、25日报名,1月26、27日考试 ④首都体育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2月11、12日报名,2月13日开始初试,复试时间见考场通知 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7日—19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 |
※注: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须凭所在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
(表2)
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报考规定 |
表演 | 面向江苏省各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报名时间见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舞蹈编导 |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 |
艺术设计 |
六、优录政策
(一)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暂行办法》。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于2011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须核对并填全本人信息,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六)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七)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邮购简章者可通过邮局汇款到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每份2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
(十)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jarti.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
联系电话: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美术学院83498607
设计学院83498099
工业设计学院83498630
音乐学院83498131
流行音乐学院83498311
影视学院83498189
舞蹈学院83498273
传媒学院83498169
人文学院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83498641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83498186
声明:我校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25-8349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