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3类。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
第七条 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81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余人。
学校开设了21个专业,专业覆盖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等5个专业大类。专业设置以电力技术类为主,覆盖发电、输电、供电、配电和用电等电力系统全产业链。现有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7个,重庆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专业2个,市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建设专业3个,重庆市骨干专业7个。
学校拥有智能变电站运行实训室、火电厂三维仿真实训室、汽轮机控制与故障诊断实验室、DCS系统控制实训室、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实训基地、FCS组态与维护实训室、电子产品设计与组装实训中心、现代物流实训中心等83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开放式实训基地。学校充分利用电力行业办学优势,与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下属分公司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85个,有效保证了实践教学需要,确保学校培养的学生满足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要求。
学校不断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形成了独特的具有行业办学特色的校企“五联合”(校企联合制定计划、联合组织教学、联合开发课程、联合聘任教师、联合质量评价)人才培养模式。
第十条 办学成果:
★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园林单位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包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
1.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校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在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19年我校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专业、对接本科院校及办学校区待重庆市教委批准后对外公布。
2.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共有21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相关信息待重庆市教委批准后对外公布。届时可登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者我校招生网站http://zsxx.cqepc.com.cn/查询。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均为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400~10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的本科阶段按本科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按照“专业投档—线上全投—学校排序—系统录取”的四个步骤实施一档多投、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 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高职专科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对口高职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
4.录取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新能源汽车技术等11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等3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十五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zsxx.cqepc.com.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情况。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学生经转段升入对接本科院校并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由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十八条 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 系 人:杜老师
监督电话:023-61373014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373333(带传真) 61373100
61373097 68501478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
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电子邮件:cqdzzsc@126.com
招生咨询Q Q群: 730231381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
邮政编码:4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