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语言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3-88791222,023-88791333,023-67138000

官方网址:http://www.tcsisu.com/ http://zsxx.tcsisu.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招生信息网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时间: 2018-06-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524 收藏

重庆籍考生,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事宜的函渝教考函[2017]72号规定,对于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成绩分别达到重庆2018年最低本科控制线的考生,我校美术类、设计类专业按照综 合 成 绩 【 综 合 成 绩 = [ 文 化 成 绩 含 政 策 性 加 分 )/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决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类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外省市考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