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通告
根据重庆市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扩招工作总体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工作集中安排在10月14—26日,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报名须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接联系拟报考院校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所院校,若报名后需更改报考院校的,须经原报考院校取消其相关信息后,方可报考其他院校。
(一)报名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2020届应届毕业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收取,原件查验后归还报考人员。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并签订《承诺书》。报名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复核报考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同一报考人员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类型。
二、体检
报考本次高职扩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高职院校结合新生入学体检进行,招生院校有关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可在职业技能测试时进行必要检测。
三、测试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入学测试及评价方式。具体测试时间由各高校自定、自行组织。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设置为3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方式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复核。
四、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公布结果。
市教育考试院于11月26日公布录取结果和录取未满额院校名单。未录取考生可在11月26—30日联系未满额院校进行补报名(征集)。
五、档案组建
考生档案由录取院校负责组建和管理,已录取考生须按高校要求提供本人已有纸质档案。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点击下载)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