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678人(含附属医院),专业课教师606人,其中双师型教师57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99人。现分设汇川校区、桃溪校区校和新蒲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新浦校区预计2014年9月学生入住。学校建有中药标本陈列馆和人体生命科学馆,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两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一所国家科研Ⅱ级中药生药学实验室。护理、医学影像技术、中医、针灸推拿专业是国家和省财政重点建设专业,有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90余所。学校是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护理专业(中职)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和贵州省国家第五职业技能鉴定站、贵州省“乡村医生中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学校。学校科研单位遵义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和法医司法鉴定所拥有教学、培训、病理诊断与会诊、科研和学术交流等五大职能,是疑难病理会诊的公共平台和科研学术交流的理想基地,护理、临床、中医专业是省级骨干专业。近几年,学校先后荣获全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全省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通过了省级教育教学工作评估、2013年获得省级高职高专示范学校、2012、2013年获全省高职高专护理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中职组二等奖殊荣。历届专科护理毕业生护士资格考试合格率达到95﹪,各专业毕业生当年就业率85﹪以上,毕业生就业前景好。学校从2013年开始实行自主招生是贵州省首批试行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现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药、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营养、卫生管理、药品营销十三个专科专业。学校教育始终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管理理念,以厚德、博爱、格物、致知的办学精神,促进医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一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扎根基层、立足贵州、面向全国的实用型中高级卫生技术人才。2014年学校面向贵州、重庆、四川、云南、广西、广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河北、陕西、安徽、江西、海南、山东、甘肃、山西等省(市)招生。
(二)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六)学习型式:普通全日制
(七)学制: 三年
(八)学校代码:14011
(九)学校地址:
遵义市凤凰北路106号(汇川校区)
遵义市桃溪寺银河路(桃溪校区)
遵义市新蒲区大学城(新蒲校区)
(九)邮政编码:563002(汇川校区)
(十)招生办电话:
0852-8920141 0852-8935676(传真)
二、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办在省招生办的监督下通过网上录取考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在校外设立任何招生代理机构。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三)严格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加分的政策。
(四)外语考试语种限英语。
(五)根据医学专业的工作,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肢体有残疾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护理、助产等专业,将无法完成学业并在就业方面有困难;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请考生慎重选择,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四、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五、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招生计划:我校今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六、奖助措施
1.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0852-8920141 0852-8925676(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unyiyizhuan.com
EMAIL: zsjy@zunyiyizh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