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省内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
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1211
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1460
二、高校名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三、高校性质: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四、录取原则与办法:
1、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
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
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选测科目:CD及以上等级。
②艺术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
③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不可有D级。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2、本校对各类专业的语种要求:
凡报考我院各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英语。
3、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4、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依次录取,若选测等级相同,则按语数总分高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①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③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最新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④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同时学院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个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⑤对特困生思想上鼓励,学习上关心,经济上帮助。学院设有特困生资助奖励基金,对优秀特困生给予奖励;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与银行协作,为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等。
六、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院十分重视就业工作,历年来一次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9.5%以上,长期名列全省同类学校前茅,连年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七、招生咨询方式:
1.院校地址(太湖校区):江苏省无锡市大学城高浪西路1600号(火车站乘77路公交车、市内95路公交车到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市内105路至小拇滨村下向西100米至学院北门)
(中桥校区):江苏省无锡市中南路258号(火车站乘11路、33路至公交三场站下,向东150米)
2.联系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传真:0510-81838877
3.邮政编码:214121
4.电子信箱:wxzyl257@wxit.edu.cn
5.网址:www.wxit.edu.cn,www.wxitz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