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连续四年荣获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院校60强、资源建设优势院校60强、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处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8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6门合格。
(二)考生志愿填报:
1.填报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填报时间
第一轮:2024年3月6日至8日17:00。
第二轮:2024年4月9日。
3.志愿填报
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按科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赋分: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每门按20分计入总分;物理、历史合格每门按10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合格每门按4分计入总分;不合格计0分;总分为100分。
2. 面试: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1) 组织: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进行评核。
(2) 考核形式:考生简明扼要地进行自我介绍,展示个人基本情况、兴趣爱好、优缺点和未来学业规划、职业规划等,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考核评分: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五个方面分别给出5个单项成绩,每个单项成绩满分为30分,总分150分。
(4)第一轮面试时间:3月24日。
(5)面试地点: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6)3月13日前,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月13日—15日,考生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3月21日—23日,考生自己完成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方可参加;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 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基本信息、担任职务、荣誉奖励、学科特长、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等9个方面赋分,总分50分。《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办法》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使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学院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面试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面试)。
(四)违规处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加分政策
按照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二)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中仪容仪表、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9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四)日程安排
第六章 其他
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每一位学生量身订做一套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打造“担任1任干部(成长为一名党团员),参加1个社团、组织1次活动、培养1项特长;结对1名技能导师、明确1个技能方向、参加1次技能比赛;加入1个创新创业团队、完成1个创新创业实践、取得1个创新创业成果 ”“433”学生成才工程,助力学生升好学、就好业、创成业,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转专业:学校为学有专长、有转专业意愿且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前50%的新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
奖励与助学: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七章 附则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的一种录取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910011
2. 招生咨询QQ群号:511807258
3. 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4. 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监督机制: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