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录取基本原则: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 欢迎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采用省统考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志愿优先,按省统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须符合本专业报考条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 编:243031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
电 话:0555-2753032
传 真:0555-2753032
网 址:http://www.mastc.edu.cn
Q Q: 2502152359
九、其他须知:
1.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是马鞍山市属唯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高校,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马鞍山联合大学,2000年更名为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全国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长三角经济圈紧缺型人才培训基地会员单位、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马鞍山唯一培养点。2012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名列第一,获得“优秀”等次。市政府批准成立升本指挥部,正在积极筹备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实行订单式培养,与上海宝钢、安徽精诚铜业等一批大型企事业单位实现了紧密型校企合作。毕业生绝大部分进入长三角与东南沿海地区稳定就业。
2.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经济资助制度,奖学金获奖面30%以上;对于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依据具体情况减免其部分学费,还采取定期或临时补助的办法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