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和盐城市三方共建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东方湿地之都——盐城市。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2005年3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2月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康复治疗类、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曾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职业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良好或有突出特长的优质生源,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24日
3、报名网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报名考试费: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
5、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成功支付即报名成功。
(2)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学校3月10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三、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医药卫生类专业体检的有关要求,建议非色盲色弱。
四、考核办法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文化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
1、时间:2019年3月18日
2、地点:在考生所在市(由各市招办统一组织)进行
3、分值: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4、成绩公布: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文化测试成绩。
五、政策加分
凡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所加分值由省考试院直接计入省文化测试总分,我校不再重复加分。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文化测试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文化测试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文化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录取结果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奖助政策
学校奖助体系完善,奖优助困力度大。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人)等奖学金,奖励面达45%。学校还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个人及社会团体等帮困基金,帮扶贫困生,资助面达100%。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还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
八、监督机制
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15-88159428,邮箱:jwjb8159428@126.com。
3、学校根据提前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如对相关工作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查询或申诉,申诉处理电话:0515-88588616。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电 话:0515—68812266,68812299,88159720,88588616
校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 224005
学校网址:www.js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jsmc.edu.cn
微信公众号:江苏医药职业学院(JSMC1941)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JSMCZSJY)
招生咨询QQ:2260738168
2019级QQ群:96235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