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筹)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筹)
院校代码:086
二、办学类型:省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四、录取原则: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且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专业性质需要,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摄影摄像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裸视力4.8以上,无平跖足,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男身高175厘米、女身高165厘米以上。
5、商务英语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如下:
(1)、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本着“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9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报考广电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传媒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填报志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无专业加试要求。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后,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无专业加试要求。
(3)、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A艺术类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广电艺术类专业——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方向)、编导、摄影摄像三个专业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承认浙江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去筹前录取的学生发“浙江传媒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筹)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我院学费、住宿费均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非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七、院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康庄街87号
邮政编码:322118
联系电话:0579-86599999(兼传真)
学校网:WWW.zjhyxy.net
Email:hy_zsb@126.com
本简章用于招生宣传,内容如有变动,以最后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的内容为准。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筹)
二00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