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代码:浙江省标0066
二、学校全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校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
四、邮政编码:318000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办学类型:公办
七、学历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八、招生计划:
(一)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面向全国14个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页。
(二)招生计划中含自主招生100名,面向浙江省普高文理科考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章程》办理,在提前录取时从现有浙江文理科招生计划中直接扣除。
九、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比例:男女生在录取中一律平等。
(四)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生化制药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就业时可能会受影响。
(五)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差距30分以内,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六)总分相同的考生,浙江省和江苏省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参考英语、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七)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八)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校考并取得入选资格通知书的考生,根据《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则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先行向我校投档和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不再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
十、录取方式:
(一)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二)对所有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三)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统一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四)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而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五)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在退档允许的时间内,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信息,在征求考生意见联系不上或联系上后考生无法确定或来不及联系的,予以退档。
(六)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一志愿填报的考生,若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统一予以退档。
(七)江苏考生按该省高考政策,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其他省考生遵照所在省录取政策办理。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88656180、88665086
(二)传真:0576-88656200
(三)违纪举报电话:0576-88660088
(四)联系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邮政编码:318000
(六)E-mail:zsjyc@tzvtc.com
(七)学校网址:http://www.tz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