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地处郑州市区,已有30年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就业基地。现设8系3部1院,开设44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被社会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为本,倡导“快乐学习、阳光生活”的校园文化,人才培养面向新兴高端企业,定位于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学生毕业将走向美国迪士尼乐园、迪拜“七星帆船酒店”、中国国际旅行社、洲际酒店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旅游企业,高端大气的工作环境和未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使学生走上了阳光快乐、积极向上的人生道路。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边学习、边实践、边创业”。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可考取导游证、民航资格从业证书等多种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学院为学生实现“出国梦”、“本科梦”搭建桥梁。一是学院与迪士尼乐园等国际知名旅游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国外实习就业的机会;二是专升本渠道畅通、升本率高。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实施阳光工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从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办法。进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分配,按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录取,计划满额后按考生分数由高到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择优录取。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生源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地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专业清原则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国际邮轮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服务三个专业以及信息工程系非艺术专业、机电工程系所设专业为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5600元/年;其它专业3300元/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已形成完备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六章 颁发学历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 毕业待遇:学院本着“以生为本、终身就业”的服务理念,瞄准新兴高端企业,承诺为毕业生提供终身就业服务,就业主要面向为:
1、外企:如迪拜“七星帆船酒店”、美国迪士尼、美国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丽兹卡尔顿酒店等
2、国内著名旅游企业:中国国际旅行社、希尔顿大中华区、杭州宋城集团、深圳华侨城集团、河南旅游集团等
3、国内外各类航空公司及机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海南航空、深圳航空、白云国际机场、郑州新郑机场等
4、升学:专升本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雁鸣路与豫兴大道交叉口西200米,邮政编码:450009
2、学校网址:http://www.zztrc.edu.cn
3、中文域名:郑州旅游职业学院.CN
4、乘车路线:从火车站西广场(西南出站口)出站后乘从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转“游578”到终点站下车,也可从郑州东站(高铁站)转“游578路”到终点站下车。
5、咨询电话:0371-68271973、68271919、68271827、15136288093
备注:我院招生专业及收费情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