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方式
我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7月24日0时向考生公布。为了进一步做好成绩复查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普通高考公布的科目为语文、汉语、藏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卷面总分、政策加分和特征总分。
二、如有需求,考生必须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请办理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1),经考生所在地(市)招生办审核考生信息无误后,报自治区招生办开具成绩证明。
三、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核检查:
(一)考生申请成绩复查时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可以到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并于7月30日18点30分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市)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7月31日12点前报自治区招生办。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评卷专家组将在监督下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
四、各地(市)招生办必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对于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布考生申请信息。
五、各级招生机构值班电话:
西藏自治区:0891-6322440
拉萨市:0891-6375594
日喀则市:0892-8832767
山南市:0893-7820599
林芝市:0894-5822294
昌都市:0895-4821068
那曲市:0896-3924570
阿里地区:0897-2821232
西格办:0979-8488012
西藏民族大学:029-33755799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证明
2.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