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三亚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98-88386666,0898-88387777

官方网址:http://www.sanyau.edu.cn/ http://zhaosheng.sanya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内蒙古:2024年高考报名问题解答(一)

时间: 2023-10-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50 收藏

1.高考报名在什么时间进行?都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高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8:00。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2.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答:凡在我区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高职班、高职单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等考试类型和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录取类型,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3.高考报名时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预报名表、往届生带毕业证、应届生带高中学籍证明。

另外,以下情况考生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具备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其中,学籍与实际就读证明材料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学籍(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报名时未选择“承诺只报考高职高专批”的,提交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

(3)在区外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须提交成绩报告。

4.考生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有何用途?若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和网报志愿时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可按报名平台操作提示重置密码,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5.考生的考试科目是如何生成的?

答:报名时,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6.高考加分项有哪些?

答:一是烈士子女考生,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四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五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高考加分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高考加分资格事宜。

7.优先录取资格有哪些?

答:优先录取资格有以下6种类型(若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优先录取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优先录取资格事宜。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是否还可以补报名?

答:高考报名工作是高校招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考报名后,在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全区统一的资格复核,并报教育部进行重复报名筛查和违规报名筛查。同时,在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等各类考试的组考准备工作将陆续开始。为确保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确保组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无误,实行所有考生同步报名、同步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组考安排,原则上不进行补报名。

9.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高考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0.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24年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11.考生应该在哪里报名?

答:(1)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组织下完成现场确认。

(2)区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直接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

(3)在我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12.考生应该在哪里参加高考?

答: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3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参加考试:

(1)蒙语授课和朝语授课的考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13.外语语种有哪些?哪些有口语测试?

答:目前,我区秋季统考外语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其中外语口语考试语种有英语、日语和俄语;高职对口招生外语语种有英语,不进行口语考试。

14.考生应如何选择考试类型?

答: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体育类包含的报考类别。该类考生如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否则,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班”。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类别应选择除高职对口招生类外的其他报考类别。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残障生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的考生应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等的,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考试类型选择“高职班”的,安排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不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和高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15.“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有什么区别?

答:这是两种组织高考报名方式,对于具有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考生,由学籍学校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含往届生、无学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等),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招办报名”。

16.符合条件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该怎么做?

答: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

17.高考报名时,网上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按报名系统显示的应缴费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变化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18.高考报名时遇到疑问或困难向哪里咨询?

答:“学校报名”考生首先向班主任或学校负责高考报名工作的老师咨询,如未解决可向报名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招办报名”考生可直接向报名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分别于10月19日和10月20日通过官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普通高考/高考公告栏目和官微“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布。考生可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