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09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工程学院
2、校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中山北路1号(西校区)、轩辕大道1号(南校区),郑州市桐柏路62号(北校区)
3、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代码:11517
6、学院基本情况
河南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工、管结合,人文社科协调发展办学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目前学院有3个校区,西校区和南校区位于郑州新郑龙湖,北校区位于郑州市区,总占地面积2668亩。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曾先后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录取批次、招生人数及要求
1、今年学院在河南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艺术)、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对口专科批。外省录取批次由当地省招办确定。
2、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除安全工程系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个专科专业限招男生以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2、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满时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无级差要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3、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占40%和艺术类统考成绩占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6、我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入其他专科专业。
四、学历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工程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五、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
1、优秀新生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获得者、省级体育运动会单项前三名者、高考成绩特别优异者(按高考成绩确定)入学后均有一次性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另设有学院奖学金等。
3、助困措施:①家庭困难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根据本人申请,发放一定的困难补助。②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参加劳动服务,以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③设有国家助学金,20%的学生可以享受人均2000元/年的困难资助。
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5700元/年•生,理工类3700元/年•生,文史类34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艺术类5600元/年•生,理工类3600元/年•生,文史类3300元/年•生。
3、软件学院学费:8000元/年•生。
4、住宿费:400元/年•生、 600元/年•生、800元/年•生。
七、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51191
咨询电话:0371-67718762 62508666
传 真:0371-6250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