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简章
时间: 2010-12-0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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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文理并重”的特点和着力培养“各行各业领袖与领军人才”的培养目标,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1年复旦大学继续以“中学推荐为主”的原则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优秀高中毕业生。一、招生性质本方案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本校2011年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试验方案。凡通过本方案遴选过程的考生,并参加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或者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便予以正式录取。二、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700名,其中上海市不少于500名、浙江省不少于100名、江苏省不少于100名,具体人数待教育部批准后通过复旦大学招生网公布。三、招生对象符合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或者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在思想政治品德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方面成绩优异,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四、选拔办法与程序1. 申请资格确认上海市:凡已参加2011年“复旦水平测试”,且成绩位于上海市前800名的学生;由部分重点中学直接推荐的优秀生(简称“直推生”)。浙江省:凡已参加2011年“复旦水平测试”,且成绩位于浙江省前200名的学生;由部分重点中学直接推荐的优秀生(简称“直推生”)。江苏省:凡已参加2011年“复旦水平测试”,且成绩位于江苏省前200名的学生;由部分重点中学直接推荐的优秀生(简称“直推生”)。2. 提出入学申请上述申请资格被确认的学生可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陈述、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两封推荐信、以及代表本人能力或水平的证明材料等。本校将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3. 面试遴选录取申请者接受本校专家的面试;专家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沟通能力和相关知识等给出评定;本校依据面试成绩决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复旦招生网上公布。4. 录取确认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本方案预录取的学生还须参加所在省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上即可录取。五、招生时间“复旦水平测试”时间为2011年2月12日(详见《复旦大学2011年“复旦水平测试”报名方案》),专家面试遴选时间另行通知,4月上旬前公布预录取结果。六、收费本校将按规定向考生收取申请和面试费用。七、其它本校为实施此方案专门成立复旦大学自主招生改革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校在此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本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55666668,招生网站www.ao.fudan.edu.cn,监督电话021-65642212。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2010年12月5日 友情提醒:江浙沪考生报考复旦自主招生一定要通过“千分考”而不是“联考”;若在复旦以外同时报考北大、南开等其他高校则须跟去年一样同时参加“千分考”和“联考”,两者时间并不冲突,考生选择的灵活度较大。特别要提醒的是,江浙沪报考复旦的艺术特长生、围棋项目体育特长生、非外语类保送生须参加“联考”而不是“千分考”。【关注招生微博 最快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