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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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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5-2066462,0375-7023572

官方网址:http://www.pzxy.edu.cn http://zs.pz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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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时间: 2024-12-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79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简介

学校是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现有化工类、矿山安全类、智能工程类、机电类、汽车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航空运输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餐旅类等十二个专业群,开设专业及方向58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对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口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对口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对口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和平职学院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禁令和 “10个严禁”招生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实施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对口升学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即“专业优先”的方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对口升学考试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5713756557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学校2025年对口招生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学费标准

理工类4200/生·年。

学校按照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比例和上浮专业规定范围内,设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如下:机电一体化技术4800/生·年。

2、住宿费标准为:900/生·年(6人间)。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勤”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有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困难补助等多层次、一体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率达40%以上,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别给予10000/生•年,6000/生•年的标准奖励,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400/生•年、3700/生•年、3000/生•年。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20000/生•年,学校学期奖学金200-600/生•学期,学年奖学金2000/生•年。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不超过20000/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不超过20000/生•年。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纸质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黄河路81号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67001

咨询电话:0375-2066462/2066705/2066706

传  真:03752066462

  箱:Pz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pz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pzxy.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