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11号路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体育局共管
审批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批准文号:教发函〔2004〕12号
学院负责人:胡友权
录取规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湖北省体育类(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和艺术类表演本科在提前批本科录取,非体育类(经济学、新闻学)本科在 第三批本科(一)录取,体育类专科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其他各省(市、区)的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 (市、区) 有关规定确定。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特别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我院不予录取。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二、三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4.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 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文理科比例按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执行。
5.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退回原籍。
(二)录取办法
1.体育类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文化分由我院自主划定,专业素质合格且文化分上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如计划未完成,在全省征集志愿,按省招委划定的体育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考生按各省的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录取。
2.艺术类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文化分由我院自主划定,专业素质合格且文化分上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素质考试合格证的基础上,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非体育考生: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体育基础且身体素质良好者优先录取。
4.上线考生中,与我院签订了《就读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意向书》,不需电话联系可直接录取,其他考生,则需要录取现场电话联系后确定录取,因故放弃志愿者,需传真退档申请。
5. 按照湖北省招委安排,生源不足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以湖北省招委公布的时间为准,其 他各省(市、区)征集志愿时间由当地招委发布消息。
(三) 录取分数线划定
1.湖北省体育教育专业本、专科投档资格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2. 湖北省非体育类本科投档资格线为第三批(一)投档资格线。
3.湖北省表演专业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投档资格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4.按照湖北省招委规定,我院非体育类本科(运动人体科学、新闻学、经济学)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录取。
5.外省(市、区)各专业投档资格线由各省招委划定,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招委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27-81300007 027-87190835 027-87190775
传真:027-87190046 027-81300007
网址:http://www.wipe.edu.cn/www/tykjxy/
电子邮箱:wuxianzhong@email.wip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