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招收山东政法学院2021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山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考生本科期间(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法学类专业。要求本科阶段学分绩点3.0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专业为法学专业,招生计划100人。
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1日--15日。
(二)报名方式: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报名,各学院应在7月15日前将汇总信息统一报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弘德楼402室)。
四、录取及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免试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择优录取。
7月22日左右,拟录取名单在山东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学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管理
1、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政法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应在2021年8月28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7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7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培养模式,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待遇。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99859
2、举报申诉电话:0531-88599822
3、招生信息网:https://zs.sdups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