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长春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原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科技学院(原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大学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科技学院(原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科技学院(原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长春科技学院(原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交通运输(汽车运用、汽车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英语(英日双语、英韩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广告学(影视广告制作、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6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园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6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园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美术学(3D动态影像)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工程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汽车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600元; 电力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以上的收费标准均已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费用为准。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语种。①报考旅游管理(英日双语)、英语专业要求:语言流利,英语成绩要求在90分以上。②报考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2013年招生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2013年考生体检参照2003年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①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语言流利,性格开朗,外貌较佳。②报考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要求:在符合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基础上,入学时要经过面试。③报考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英语(英日双语)专业要求:体形匀称正常;口齿清楚,入学时要经过面试。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科类相关的,如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者,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audev.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联系电话:0431-84266666 84268868(传真)
联系人:徐主任 王老师 于老师 刘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