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二、部标代码:13606
三、学院性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邮编:130600
六、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一志愿生源充足情况下,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我校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根据国家三部委对报考农林院校一志愿考生加10~2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在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调剂考生。
3、旅游管理专业、英语专业录取原则:
①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正常,五官端正,语言流利,性格开朗,外貌较佳;男生身高1.70米----1.82米,女生身高1.60米----1.72米之间。
②报考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要求:在符合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基础上,英语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入学时要经过面试。
③报考英语专业要求:语言流利。英语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
④报考英语(英日双语)专业要求:体形匀称正常;口齿清楚;女身高在1.60米以上,男身高在1.70米以上,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入学时要经过面试。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我校美术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浙江、江苏、湖南、湖北8省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自带本省美术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证。
5、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英日双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语种。体检参照2003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教字(2000)68号文件的规定,我院2006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每年·生9000——13000元不等,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室内卫生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
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颁发,学位证书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
九、学年奖学金设置: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受奖面达30%。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络实名: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咨询电话:0431-84266666 84250800 84268868(传真) 8423001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