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兰州城市学院是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学校正式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为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2016年,学校成为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在甘肃省的唯一一家理事单位。
一、招生计划
备注:以上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为准。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美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
(二) 非美术设计类专业(音乐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承认各省统考成绩,按照统考成绩录取。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2、山西省、河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非美术设计类专业(音乐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承认各省统考成绩,按照统考成绩录取。
四、录取原则
(一) 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
(二) 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音乐、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
五、校考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8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成绩与合格分数线,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lzcu.edu.cn)查询。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6号和甘发改收费【2013】12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lzcu.edu.cn
招 生 网:http://www2.lzcu.edu.cn/zhaosheng
E-mail:zhaosheng@lzcu.edu.cn
电话(传真):0931-760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