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各在甘招生高校: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落地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研判高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风险,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统筹推进高考改革和高考安全,切实做到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规模有组织舞弊,考后无评卷录取失误,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
2.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级政府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及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指导,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发挥部门联动协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宣传、网信、保密、公安、卫健、工信等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及时跟踪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高考期间,各地要建立多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情况。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噪音治理、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精准做好考试卫生防疫工作,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涉招违法犯罪活动。
4.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各地要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防范高科技作弊的工作措施。要全力整治手机等高科技作弊,做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无线电信号 (含5G)屏蔽全覆盖、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全落实、考务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全覆盖全达标”,推进考试期间降低考点内手机信号频率、限制手机网络自动优化。全面推进智能安检门迭代升级,督促设备厂商、技术服务商对其服务产品进行技术升级,通过硬件改造和软件更新,增加对智能眼镜、手机屏蔽袋等违规物品的检出功能,完善配套管理措施,提高入场安检准确率及效率。要强化重点区域、场所考前考中检查,切实加强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安检和监考教师执纪力度,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确保手机等高科技作弊设备在高考中“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
5.严密试题试卷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重点环节保密制度,严格遴选涉考工作人员,强化试卷保管人员及核心保密岗位警示教育及法制教育,关键岗位坚持人机联防、一岗多控,以规范的操作、完善的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实现试题试卷流转各环节的无缝衔接,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6.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各地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全面梳理排查和化解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充分做好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暴力恐怖威胁、疫情传播及考后校园暴力等情况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和模拟演练,尤其是外语听力考试首次纳入我省外语科目考试同期组织,风险环节多,组考难度大,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模拟演练方案,严格按照高考入场安检标准和外语听力考试流程进行模拟演练,科学测算考生入场时间,及时调整人员布局,检验检查硬件设备及用电线路,确保考生能够熟悉应考流程和要求,切实提高组考人员决断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化解水平,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临危不乱、有效快速、妥善处置。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并及时上报。
7.强化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在考试、志愿填报、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考试招生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和篡改。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和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
8.开展诚信警示教育。各地各校要构建以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完善诚信考试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考生、高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涉考条款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重点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等材料,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
9.细化人员业务培训。各地各校要制定详尽的人员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专题培训活动,区分不同岗位、不同职能、不同对象,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做到全员覆盖、全员达标,切实提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内容要涵盖高考综合改革总体要求、考试安排、考务管理、计划编制、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重点政策,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人员数字化网上学习培训资源平台”,组织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的考务人员、监考教师按时完成网上学习培训考核,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监考教师不得上岗。要认真分析培训效果,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再培训、再教育、再考核。
10.加快考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成覆盖省、市(州)、区(县)、考点、考生五级应用的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各类业务系统,重点开展考试基础数据库、考试业务系统、决策指挥系统、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以及技术支撑体系等六大建设任务,加快实现对国家教育考试的全局统一指挥、全程分级管理、全域实时监控和考生信息、成绩信息、录取信息集约化管理,确保高考数据安全保密、运算高效。加快推动高考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确保所有考点全部配置考生身份验证、5G信号屏蔽仪、智能安检门、试卷跟踪、智能数字广播等设施设备。打造防犯手机作弊立体防护网,在筑牢“五位一体”立体防线基础上,开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考试违规和异常行为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打造“六位一体”的高科技作弊防护网。
二、进一步维护风清气正招考秩序
11.严把考生资格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研究和设计,确保政策科学合理、有效衔接。加强高考报名政策宣传解读,在中考报名、高中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多种有效途径让学生和家长熟知了解。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高考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及考生体检结论等审查复核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
12.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采取约谈、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要坚持统一使用考试文具、“双对调”监考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严防替考和高科技作弊。要加强对标准化考点的维护升级,备足备齐硬件设施,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并充分利用标准化考场网上巡考系统,实现考场网上巡查全覆盖。各高校要在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师生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严防在校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
13.严格考试督导检查。高考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逐级开展督查检查,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及时地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不敷衍应付,坚决防止有损考试公平、教育公平的事件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限期整改,严防问题反复、死灰复燃。考试期间,省、市(州)及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组织力量通过标准化考场巡查系统进行网上督查。考后,省教育考试院要安排专人抽查各地试卷保密室录像及考试过程中的录像备份保存情况,对录像保存不完整或丢失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宣传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考政策。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情况、学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情况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认真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
15.提升自主命题能力。要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紧盯高考命题关键任务,开展分学科命题技能专题培训,健全命题人员遴选和培训机制,提升安全保密意识和专业素养,提高命题工作水平。加强命题制度建设,确保命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高校教师参与高考命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动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保障能力。
16.推进艺术类专业统考改革。稳步推进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改革,修订省级统考科目、内容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增强考试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招生录取办法,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有效衔接。推进“考评分离”,用数字化赋能艺术类专业统考,构建更加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17.合并录取批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精神和《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科学规划制定,合并录取批次,确保体现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满足高校、考生及社会发展需要,激励高校注重内涵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专注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增加考生选择范围,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更理性地选择自己比较心仪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健康成才成长。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18.改革投档录取模式。要平稳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实行“3+1+2”科目模式,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推行以“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19.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加强教考衔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紧密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安排职教高考招生计划,优化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加强统筹,依据中职学校课程教学标准,因地制宜统筹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试。加强相关专业类考点建设。严格规范高职学校招考工作秩序,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提前招揽生源。
20.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优化投档录取程序,积极推进将专项计划纳入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提高专项计划志愿满足率。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四、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21.落实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重点加强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公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切实把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符合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信息,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2.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高考成绩信息仅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23.加大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24.规范招生宣传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中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各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25.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逐级开展新高考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APP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
26.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指导高中学校优化复习备考计划,有序安排好考前教学活动。要做好考试期间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要切实加强心理辅导,依托中学和心理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减少考生的焦虑情绪。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畅通申诉渠道,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
2.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时间安排.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