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0455
第三条学校校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专业及拟招人数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专业类别 | 拟招人数 | 生源范围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文 | 音乐类 | 90 | 山东省 | 8000 |
音乐学 | 本科 | 艺术理 | 音乐类 | 10 | 山东省 | 8000 |
音乐表演(中国器乐演奏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音乐类 | 15 | 山东省 | 8000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音乐类 | 15 | 山东省 | 8000 |
舞蹈学(民族舞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舞蹈类 | 15 | 山东省 | 8000 |
舞蹈学(古典舞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舞蹈类 | 15 | 山东省 | 8000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 本科 | 艺术文 | 舞蹈类 | 30 | 山东省 | 8000 |
美术学 | 本科 | 艺术文 | 美术类 | 100 | 山东省 | 8000 |
动画 | 本科 | 艺术文 | 美术类 | 30 | 山东省 | 8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美术类 | 50 | 山东省 | 8000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美术类 | 30 | 山东省 | 8000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理 | 美术类 | 30 | 山东省 | 8000 |
产品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美术类 | 30 | 山东省 | 8000 |
书法学 | 本科 | 艺术文 | 书法类 | 30 | 山东省 | 8000 |
艺术设计 | 专科 | 艺术文 | 美术类 | 80 | 山东省 | 8000 |
艺术设计 | 专科 | 艺术理 | 美术类 | 60 | 山东省 | 8000 |
第三章 专业考试
第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进行校考,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由学校组织专业考试。
第八条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23日下午5点,春节期间(2月8日至2月21日)系统关闭。
第九条 报名办法:考生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或菏泽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hezeu.edu.cn)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准兼报。
报考费每生120元。
第十条 考试时间:音乐类专业考试自2018年2月27日开始,结束时间根据报考人数待定。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我校的安排,合理选择考试时段,准时参加考试。上午时段考试的考生当日7:30到场候考,下午时段考试的考生当日13:30到场候考。
书法学专业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6日9:00-11:30,考生提前半小时入场候考。
第十一条 考试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菏泽学院。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 科类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音乐学 | 艺术文 | 视唱20%, 主项60%, 副项20%。 | 主项、副项从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和舞蹈中选两项,其中一项必须为声乐。 |
音乐学 | 艺术理 | ||
音乐表演(中国器乐演奏方向) | 艺术文 | 面试5%, 视唱20%, 器乐演奏75%。 | 乐器包括唢呐、笛子、笙、柳琴、琵琶、扬琴、古筝、三弦、阮(中、大)、板胡、二胡、坠琴、古琴、民族打击乐等,演奏乐曲自选一首。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 艺术文 | 面试5%, 视唱20%, 演唱75%。 | 演唱曲目自选一首 |
舞蹈学(民族舞方向) | 艺术文 | 基本形态5%, 基本功25%, 舞蹈作品表演70%。 | 基本形态包括身材比例与线条、形象与气质。基本功依次展示两面叉、下腰、平转、大跳、后踢等五个指定技巧动作。舞蹈作品表演需要舞伴的自配舞伴。 |
舞蹈学(古典舞方向) | 艺术文 |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 艺术文 | ||
书法学 | 艺术文 | 临写50%, 创作50% | 临写为背临碑帖;创作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自选字体进行创作。临写与创作不得用相同字体。 |
第十三条 考试要求:
音乐学专业声乐考试学校提供钢伴(乐谱由考生提供),其它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可自备伴奏光盘或U盘,器乐考生自备钢琴以外的乐器。
书法学专业考生自备考试用品(笔、墨、书写用毛毡)。
考生持本人的身份证、报考证和《2018年菏泽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规定的科目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四条 合格证:学校按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考生人数,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菏泽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发送至合格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zsjy.hezeu.edu.cn)查询。4月30日仍未收到《合格证》的合格考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排序投档,学校分文理科类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非美术类专业分文理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数或综合分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邮政编码:274015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742
学校网址:www.hezeu.edu.cn
E-mail:hzxyzsb@163.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