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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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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 2023-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03 收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要求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 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学院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 2023 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往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2.于2023年4月2日—4日,通过信息平台(https://zsb.sdzk.cn)在线申请资格审核且审核通过。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下达,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有意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于2023年4月18日(首轮志愿)、4月28日(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通过省招考平台(https://zsb.sdzk.cn)根据免试招生专业和计划填报。

  四、综合考查方式

(一)考查方式

     现场面试。

(二)考查地点

     菏泽学院北校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具体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考查时间

1.首轮志愿考生

考查时间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考生

考查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相关二级学院将与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电话联系,安排考查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首轮志愿考生需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8:00前,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考生需在2023年4月30日下午18: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成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报考专业所属学院邮箱(各专业所属学院邮箱见附件1)。

1.基本材料: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

2.获奖材料:在校和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立功受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考生如未提供材料视为没有;

3.考生签字确认的《菏泽学院2023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

六、综合考查

(一)综合考查内容

由个人素养综合评价和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两个部分组成。个人素养综合评价依据考生所提供的在校期间所获各项荣誉和服役期间的表现等相关证书进行测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行测评。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计分原则如下:

  1.个人素养综合评价:专科学习和服役期间的各类荣誉获得情况。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期间、服役期间的嘉奖荣誉,每个阶段考生最多提供三项最高荣誉,每个阶段荣誉分值累计上限100分,分别按照25%的权重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问题,面试时间每生不超过10分钟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分值100分,最终得分按50%的权重记入测试总分。

项目

分数(每项满分100分)

专科学习期间荣誉

25%

 

服役期间荣誉

25%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50%

 

   (二)综合考查评定

各相关招生专业所属学院成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7人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综合考查工作

七、录取原则

菏泽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一)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学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二)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同分位次排序原则如下: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服役期间荣誉、专科学习期间荣誉。

八、调剂

首轮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我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考查,学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5月5日-5月6日。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查,证件不全或与本人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二)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三)考生严格按照考查时间、考查流程参加考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查者,视为自愿放弃考查资格。

(四)对提交虚假信息或对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