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35-8076333,0335-8053966

官方网址:http://www.hevttc.edu.cn http://zhaosheng.hevttc.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61 收藏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将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报名专业要求:除法学专业毕业生外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授予学位

学费/年

法学

50

2

法学

4600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6月14日8:00—6月20日17:00

2.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报名表须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姓名+报名表”命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 “姓名+身份证”命名;

(3)奖励(资格)证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 “姓名+奖励-序号”命名(序号应与报名表“所获奖励(资格)证书材料目录”排序一致)。

3.报名方式

将全部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后,以姓名+电话命名后,发送至2823106274@QQ.com,邮件发送成功后,将收到邮箱自动回复邮件,内容为“您的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已经收到”。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录取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学院组成专家组进行选拔录取。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录取,绩点相同时,依次依据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排名录取;仍相同时,按照学生获奖情况,由专家组依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各类资格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知识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7月15日,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入学

1.被录取的新生须按照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须知相关要求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于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教学组织和日常管理由相关培养学院负责。

七、附则

1.学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4.招生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335-8076333(招生部门)、8058540(纪检监察部门)。

5.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及其他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335-8076333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evttc.edu.cn

 

附件1: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