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日语(商务日语方向)只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只招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2.专科专业:商务英语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其它本、专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院校志愿及录取: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10分。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8.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另外为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
二等2500元/年·人
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人
二等1000元/年·人
三等500元/年·人
四、收费说明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货物运输方向)
国际经济与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方向)
英语(翻译方向)
商务英语
俄语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
金融学(注册理财规划师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强化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营销方向)专业拟收学费14000元/学年·人(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6000元/学年·人
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学年·人,住宿费均为1200元/学年·人
专科专业:
学费均为9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均为1200元/学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