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11-88020127,0511-88020126,0511-88020200

官方网址:http://www.jscu.cn/ http://www.jscu.cn/bmindex.php?cid=3&lid=27&bmid=27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普高类)

时间: 2012-05-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43 收藏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江苏代码:1991学校国家代码:13750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3年

  二、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艺术设计系等6个系,共开设25个专业,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学专科学历文凭。

  学院坐落于交通便捷的镇江市郊,由台湾企业家和教育界人士投资兴建,长三角地区的众多台资企业是学院的教学和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就业渠道。学院办学目标明确,投资实力雄厚,一期规划900亩,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建有40多个校内实训室和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校园布局合理,教学设备完善,校内绿树成荫,学院被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被江苏省建设厅评为“园林式校园”。

  学院始终秉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宗旨,依托江苏大学办学,建有一支爱岗敬业、技能过硬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达45%。同时高薪聘请专家教授和兼职技师来院任教,并注重国际交流,邀请美国、澳洲、台湾等资深教授来院讲学。有效地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于2007年顺利通过国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实施“双证书”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全方位培养学生的实际上岗能力,校内设有计算机、英语、普通话、CAD、电工电子和汽车维修等职业技能考试点和鉴定点,各类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达95%以上。学生可以通过专转本升入本科进一步深造,可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文凭。我院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真正做到了毕业上岗无缝接轨。凡在我院学习期满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推荐到董事企业和董事关系企业工作,历年学生就业率均达98%以上。

  学院恪守“自强、明志、立德、力行”的校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办学”,建立细致、严格、关爱的学生管理制度,做到了老师关爱和同学互助关爱相结合。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还设置多种奖学金,最高达1.5万元/人,奖励面达35%;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及工学结合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三、招生对象:

  1.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考生;

  2.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2012年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

  2.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对普通类考生实行注册入学,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注册我院各专业。

  3.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规定的分数和等级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注册我院普通类相近专业。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外省录取规则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1000-13000元/学年(详见2012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七、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注册入学考生的毕业文凭与统招录取考生的毕业文凭相同,都是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询。

  八、其他:

  1.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工学结合减免学费等。

  3.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邮编:212200

  电话:0511-88361688、88361198、88362032

  传真:0511-88362337、88361788

  网址:http://www.jinshan-cn.comhttp://www.jscu.cn

  邮箱:jinshan@jsc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