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工程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学校综合测试,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共有284位(最低分同分带入3位)考生入围我校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建筑学专业综合测试最高分96分,最低分66.6分,平均分79.39分;工业设计专业综合测试最高分95.2分,最低分42.2分,平均分69.89分。考生可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现将我校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24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就办,电话:0574-87616666; 纪委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附件: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公示名单-工业设计(按准考证排序)、 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公示名单-建筑学(按准考证排序)
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