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工程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学校综合测试,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共有292位考生入围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建筑学专业综合测试最高分94分,最低分74分,平均分83.04分;工业设计专业综合测试最高分95分,最低分49.8分,平均分71.44分。考生可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现将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2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就办,电话:0574-87616666; 纪委监督电话:0574-87610980。
附件: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业设计专业入围考生公示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建筑学专业入围考生公示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宁波工程学院招就办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