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办学层次、类型
学校全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68(国标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 邮编:361102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学校创办于2002年,2004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是以工科为特色,同时注重实用专业技能教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2006年9月迁入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2009年12月通过首轮高等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10月以良好的成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恪守“至诚至善、唯真唯美”校训,坚持“以人为本 德技双馨 产学融合 国际视野 共赢典范”的办学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特色鲜明。学校是YBC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沙盘模拟经营实训示范中心、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厦门市“5A级平安校园”等。
三、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
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投放660个计划,面向中职生投放1320个计划,具体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面向高中类考生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1、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2、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2020年1月学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次学考因缺考等无考试成绩的普高考生,认可后一次的考试成绩;对于违纪作弊的,成绩为零分。对于2016级及之前休学或留级的,选取会考成绩和学考成绩中较高的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因听力残疾等原因学考免考外语听力的,其外语科目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对于学籍从外省转入、未参加我省相关科目学考的,认可其在外省的学考原始分成绩(如卷面分值不一致,应折算成与我省学考成绩相同分值);从2021年起,录取时依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3、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航空类专业(空中乘务、民航运输)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建议考生报考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身高: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4cm;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3、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4、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5、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5、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考试院公布的时间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1、2020年我校高职分类招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退费办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1、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参加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考试的学生,经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者,颁发省劳动人事部门签发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专门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八、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2-7767777、3873999
招生办传真:0592-387398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7888
网 址: www.xmht.com
E-mail: xmhtzsb@163.com
地址:厦门市翔安新店洪钟大道5088号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61102
凡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欢迎来电、来访咨询或登录我们学校网站查询我校办学情况和相关招生资讯。
九、附则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0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