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9年版)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学生的奖励,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目前,已经构建起国家、学校和社会捐赠三位一体,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求职创业补贴和绿色通道等在内,从入学到毕业的多元混合激励型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同学放飞希望、追逐梦想。
一、政府设立奖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在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生活简朴,在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按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
4、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用于资助具有中国国籍、诚实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家长,须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金额按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8000元。
5、服兵役国家资助:用于鼓励全日制普通学生应征入伍,对毕业生、在校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退役复学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金优先用于助学贷款偿还;对经高考入学的退役士兵实行教育资助。最高每学年8000元,按学制和实际学费标准计算。
6、求职创业补贴:用于资助在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创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有残疾证的学生以及已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
7、应届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用于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按学费标准和学制计算。
二、学校设立奖助项目
8、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新生,分为院长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2000和5000元。
9、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优秀学生,以及在道德风尚、学业表现、社会工作、自强自立和素养拓展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一、二、三等和单项奖学金,金额响相应为2000、1500、1000和500元,奖励覆盖面为27%。
10、实践创新奖励:分为创新创业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4000元,专门用于表彰奖励在学术科技创新、学科技能竞赛、社会调查实践、职业规划就创业、文艺创作展演评比、体育竞技比赛等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学生。
11、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具备毕业资格,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毕业生,毕业年度评选。
12、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在校生,生均1000元。
13、勤工助学: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取报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资助方式,参加勤工助学部学生须遵守《苏州市职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最高400元/月。
14、学费减免:用于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残疾学生,以及低保、特困职工、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家庭等的在校生,孤儿、残疾学生全免,其余类型学生按学费标砖减免50%
15、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突发、临时和特殊性经济困难,重点资助身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伤害和严重自然灾害、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以遭遇难其它突发特殊性经济困难而确需资助的学生,资助金额200-5000不等,具体按实际确定。
16、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报到实行“绿色通道”,学生到校后先行办理入学手续,核实情况后根据规定予以资助,对个别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无法维持正常学习生活新生,发放学习生活用品。
17、国际交流奖学金:旨在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国(境)外的访学、交流与学习,拓展国际视野,培养跨区域、跨文化交流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与竞争力,奖励标准为5000-30000元。
七、社会捐赠奖助项目
17、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用于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和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额从500-5000元不等,具体奖励资助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开元奖学金、肇锳奖学金、江达奖学金、美特奖助学金、东吴餐饮励学金、浩川助学金、关工委助学金、党员关爱基金和诚善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