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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暨资助申请须知

时间: 2019-08-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795 收藏

学校已经构建起国家、学校和社会捐赠三位一体,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求职创业补贴和绿色通道等在内从入学到毕业的多元混合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及申请资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入学前资助申请

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学费住宿费缴纳或来校报到困难,可通过如下渠道申请相关资助。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1.西藏籍学生。西藏籍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事宜,请直接咨询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

2.浙江籍学生。浙江籍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直接联系家庭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或商业银行。

3.其余省区学生。直接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程序如下。

①网上申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简称申请表)。

②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学生,至所在中学或村委会进行资格认定。

③现场受理。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申请表原件,9月6日前,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个别省份或地区为信用社等,各省规定不一,具体联系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④上交《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开学报到时,在《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上标注班级、学号后交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处,。

(二)政府资助项目

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为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一次性入学资助,如圆梦助学、入学资助等。具体事宜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办理对象:①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圆梦助学券的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清学杂费新生。

2.办理程序:通过“今日校园-服务-绿色通道”或PC端登录迎新网址:http://ehall.jssvc.edu.cn申请。

①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获圆梦助学资助能缴清剩余费用新生:在贷款金额处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或圆梦助学资助金额”,陈述申请理由,将《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或圆梦助学券在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②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获圆梦助学资助暂时不能缴清剩余费用新生:在贷款金额处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或圆梦助学资助金额”,同时在“学杂费缓缴申请金额”栏填写缓缴金额,陈述申请理由,将《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或圆梦助学券在证明材料处拍照上传。

③经济困难未能办理生源地贷款暂时无力支付学杂费新生:“学杂费缓缴申请金额”栏填写缓缴金额,陈述申请理由,根据下述“困难认定”要求的认定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系统。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路费资助:学校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路费无力支付新生,提供“启航计划﹒筑梦助学金”资助,帮助此类学生到校报到。如果你符合此条件,请至学校招办生网站下载《苏州市职业大学启航计划﹒筑梦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连同困难证明材料按照上述方式拍照上传系统。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在入学后申请学校实施的资助项目。学校遵循隐私保护原则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将于9月23-30日间开通“今日校园-服务-困难生”申请。如果你符合下述情形规定之一,请务必在入学前准备相应证明带至学校。

(一)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请从学校招生办网站下载);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县(市区)扶贫办从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盖章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

(三)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提供证明复印件;

(四)学生本人或父母残疾,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内芯部分;

(五)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复印件;

(六)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失踪及长期失联,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

(七)家庭主要成员罹患重大或慢性疾病,提供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复印件;

(八)家庭遭遇突发意外事件,提供事件责任认定、处理结果、是否有赔偿等材料复印件,若有伤残人员出具残疾证或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九)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提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情况经村委或居委盖章的申明。

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邮寄。未尽事情,请咨询资助热线:0512-6650382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