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办好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现代职业教育,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市属公办高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学制实行弹性学制,3-6年
四、学院概况
苏州市职业大学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建于1981年,前身是创办于1911年的苏州工业专科学校。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精英辈出,学校正全力建设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1262亩,校舍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61.6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名。专任教师793名,其中正高职称64名,副高以上职称354名。拥有教育部重点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A类项目1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学校建有集教学、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93个,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市质量监督局等政府部门签订全面合作战略合作协议,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校地深度合作;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等著名企业实现了校企深度合作,建有企业(行业)学院16个,校外实训基地369个。
学校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满意度达99.7%。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8.5%以上,90%以上在长三角区域就业。学校每年有1200多名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方式进入到本科阶段学习。奖励资助体系完善,每年奖励资助总金额超过2800万元,累计奖励资助超过12000人次,保障所有学子学业无忧。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首批江苏省文明校园、首批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模范教工之家、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学校等称号。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首批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五、招生对象及要求
1.招生对象。(1)具有苏州市户籍或在苏州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2)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限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2.体检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的考生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学费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 | 200 | 47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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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0 | 53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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