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考 生 问
问:你院对考生对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总政《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且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青年学生。同等条件下,受地区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具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问:你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有哪些要求?
答:政治审查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体格检查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问:你院招生录取的原则有哪些方面?
答:基本原则:经政审、面试、体检合格,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总分达到一本类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根据总部下达计划招收一定数量的考生(男、女比例根据计划确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尊重考生报考专业意愿,受名额限制时在相近专业调整。
问:青年学生可报考你院哪几个专业?属于何种专业?
答:可报考3个专业,分别是:预警探测指挥、雷达工程、电子对抗指挥与工程,均为理工科专业,学院只招收理工科类考生。
问:你院学员在校期间待遇和毕业就业方向如何?
答:凡被我院录取的青年学生,经复查复试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注销原地方户口,享受义务兵待遇,每月发放伙食费(20元/天)及津贴(第一年至第四年分别为600元/月、700元/月、800元/月、900元/月),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免费发放被服,享受公费医疗,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学习期间,统一着空军军装,佩戴学员军衔。学业结束后,经考核、答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或军事学学士学位,提升为干部,并按照规定确定军衔、职务等级。(本科毕业生确定为中尉军衔、副连职)。根据部队岗位需要,按照专业对口原则,由空军统一分配到部队工作。
问:学员毕业后可否报考硕士研究生?
答:经学院批准,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指挥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本院或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的,可免试推荐保送攻读本院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享受军官待遇。
问:你院的具体位置在哪里?如何到你院报到?
答:学院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在规定的报到期间内,学院在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设有接待点,有专车负责迎接新生到学院制定学员队报到。
问:你院采取何种录取方式?
答:自2003年起,学院与全国高等学历教育院校一样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