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院校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介: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坐落在扬州市扬子津科教园区,学校占地总面积1027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江苏省属普通高职院校综合考核中,均位列第一等次,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普通高校领导班子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连续两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60强”“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2015年江苏省教育厅与扬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支持学校向更高水平发展。
招生代码:1392
院校校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 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障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全面统筹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均须有9门及以上达到合格方可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项目报考要求不低于6合格(取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考生不设置合格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语、数、外文化考试(校测),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以省统考成绩折算,不参加我校校测。校测最低合格线为60分,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折算后最低资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3.我校体育特长生加试项目包括田径、足球、排球,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需具备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近三年获得等同于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的成绩证明(省级体育比赛团体或个人前八名,市区级体育比赛团体和个人前三名),且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体育加试),体育加试最低合格线为90分,低于合格线以下不予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考试得分进行排序录取,每个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不得超过3人。
4.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考生报名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3月6日至8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3. 报名网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
(三)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参加我校校测,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体育特长生报名表(网址:zjc.ypi.edu.cn/wzsy/main.htm),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于2024年3月7日17:00前发送我校指定邮箱(ypi1392@163.com)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综合考核办法
我校2024年提前招生综合考核形式分为校测(面向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和体育加试(面向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构成为“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政策加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构成为“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参加我校的校测;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总成绩构成为“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体育加试+政策加分”。
1. 考核形式:
校测: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校测形式为笔试,由我校组织进行,笔试考核内容为语数外文化联考,外语分英语和日语两类语种,校测设最低合格线,低于合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体育加试:加试仅针对报考我校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加试具体内容另附说明。
2. 考核总分:
(1)普通类专业: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政策加分,满分200分;
(2)艺术类专业: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满分200分。
(3)体育特长生: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体育加试成绩(百分制折算)+政策加分,满分200分。
报考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的,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10分/门,不合格为5分/门;校测成绩满分100分;艺术省统考成绩折算分满分100分,按省统考成绩原始分数的三分之一折算;如有政策加分,加满200分为止。
报考体育特长生的,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50分,合格为5分/门,不合格为0分/门;加试成绩满分150分;如有政策加分,加满200分为止。
3.考核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4.日程安排:
日期 | 日程安排 |
3月6日-8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报考,可申请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
3月7日17:00 | 报考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将申请材料(报名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
3月12日前 | 公布获得体育特长生项目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校测和体育加试考试须知、考场安排等 |
3月16日上午 | 获得体育特长生加试资格的考生到校资格审核并参加加试 |
3月16日下午 | 第一轮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考生到校参加校测 |
3月22日前 | 预录取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
4月13日 | 第二轮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考生到校参加校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4月17日前 | 拟录取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拟录取结果。 |
注:
(1)如我校第一轮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则无第二轮招生计划;同时体育特长生项目只在第一轮设置;
(2)报考我校的体育特长生考生须在3月7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ypi1392@163.com)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过时即视为放弃免测资格;
5.考核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五)考生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录取办法
我校各类型专业录取时均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录取专业时均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超过3人。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同分情况下则按校测成绩排序,如仍相同按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如再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五门合格性考试的合格门数进行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艺术省统考成绩排序。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加试成绩排序。
(二)政策加分
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文化测试费等费用,文化测试费用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
考生参加我校校测、体育加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校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我校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按照1000元/年或1200元/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七章 附则
(一)相关事宜
1.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资助政策
1.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年一评)
(3)国家助学金:每年按照程序进行评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发放。
(4)国家助学贷款:专科学生不超过16000元/年。
2. 校内资助
(1)校内奖学金:特等奖 1000元; 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400元;单项奖 200元。
(2)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学生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12元/小时。
(3)学费减免:我校残疾大学生、孤儿、建档立卡困难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具体减免额度及政策将会适时公布。
(4)绿色通道:我校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5)临时困难补助/孤儿学生伙食补贴: 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同时为我校孤儿学生给予每月500元伙食补助。
(三)申诉渠道
考生对于提前招生录取中的任何异议可以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14-87433022。
(四)咨询方式
1. 学校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
2. 咨询电话:400-860-1392(免费),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88、87433078,传真:0514-87433133
3.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433022
4. 学校网址:http://www.ypi.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c.ypi.edu.cn
咨询QQ群:112384897
招生微信号:ypi199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1.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联系人:潘老师,俞老师
3. 相关材料制定寄送邮箱:ypi1392@163.com
4. 联系电话:400-860-1392(免费),0514-87433178
(六)来校路线
自备车可在扬溧高速瓜洲出口下,沿润扬路向北至学校;或沪陕高速开发区出口下右转200米后沿华扬西路到学校。
公交路线为:乘16、37、29、108、57(晚班)路公交车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站台下。
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