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5-89668111,025-89668222

官方网址:http://www.njts.edu.cn http://bkzs.njts.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

时间: 2012-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65 收藏

  学院代码:教育部12048省内代码:1157

  学院全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录取批次: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小批(音乐、美术)

  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普通类考生特征分须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音乐专业: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二、身体要求

  1、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报考我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79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保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4000元/年,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福利老年人健康与服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13000元/年。

  4、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25-89668222025-89668111传真:025-89668222

  2、院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3、邮政编码:210038

  4、电子邮件:zhaojiuban@njty.edu.cn

  5、网址:www.njt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