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我校2023年残疾人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2.考试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博雅楼
3.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4.备注:
(1)参加素描和色彩考试的考生须自带绘画工具(画板、画架、铅笔、擦皮、水粉笔、颜料、小水桶等)。
(2)参加音乐技能面试的考生须自备除钢琴以外的乐器。
(3)视障考生需自备助视器,不允许携带具有存储、通讯功能的助视器,如有违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视障考生的试卷选用一律按照报名时选定的试卷类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2023年4月8日上午6点40分起,考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从南1门进入校园。
2.考生请沿残疾人单招考试指示牌进入博雅楼考场区域,沿途有志愿者进行引导,视障考生在博雅楼中楼入口处排队等候,7点20分由志愿者带领进入考场。听障考生在博雅楼南楼入口处排队等候,7点30分进入考场。
3.凭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4.送考人员休息室设在博韵楼114报告厅。
5.请考生提前联系住宿,食宿和交通费用请自理(乘车路线指南见附件3)。
附件:1.考生守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3.乘车路线指南
4.考场楼层示意图
5.校园出入口示意图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考生守则
1.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文化考试只准带必备的文具,如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素描、色彩考试考生自备画板、画架、铅笔、画笔、橡皮、颜料和洗笔罐等必备画具。
2.考生在考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考前30分钟进场,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上缴试卷,不允许携带任何考试材料离开考场。离场考生不能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允许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待试卷收缴完毕后,考生才可以离开考场。
3.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4.考生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答题。答案书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5.考生应在试卷、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凡姓名、准考证号漏填、错填或字迹辨认不清、严重涂改及在试卷、答题纸上做有标记的,其作答一律无效。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流。
7.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背面朝上放在桌子上,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退场,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离考场。
8.考场内严禁携带照片小抄、手机,考场内外严禁拍照。
9.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守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