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时间: 2017-06-13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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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说明: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专业服从调剂考生除外),未在所在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
2、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的专业确定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江苏省高校专项计划进档考生不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3、对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