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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签订协议的通知

时间: 2021-03-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95 收藏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名单已经发布,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将与各位考生签订录取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详见招生简章),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执行。 2、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21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3、我校近期将与测试合格考生取得联系,发送协议,请相关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协议经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请将协议原件于2021年3月31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5、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 6、公示期内若出现任何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签订的拟录取协议无效。 联系电话:025-84399789 招办邮箱:zsb@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