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回答(本科)
Q: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哪些?
A:我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中外合作办学、专升、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Q: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依据和录取原则是什么?
A:不同招生类别,录取依据和录取原则不同。1.普通高考、中外合作办学以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2.专升本以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3.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招生专业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考生才能报考我校志愿。录取与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录取同时进行,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Q: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对象是什么?
A: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对象与普通高考招生对象相同。
Q: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
A:中德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中方学费17500元/年;德方第4年学费7800欧元,在德期间享受德国政府对学生的保障和优惠政策。
Q: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如何录取?
A:中德合作办学以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Q: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如何赴德学习?
A: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5年。1-3年级在本校就读,国内三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且通过德方语言测试,达到赴德语言要求后,大四可赴德方大学就读。
Q: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招生对象是什么?
A: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当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
Q: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招生专业有哪些?
A: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招生专业以当年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为: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管理。
Q: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流程是什么?
A: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考流程:1.根据当年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报名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2.根据当年我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招生简章,申请参加我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核。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按指定时间在我校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考生方能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录取。3.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录取与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录取同时进行,考生按当年省招办公布的录取工作安排填报志愿。
Q: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招生专业技能考核科目是什么?
A:我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招生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复习范围均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为准。2018年专业技能考核科目为汽车概论、交通运输管理实务,具体内容参照官方网站“招生要闻”栏目。
Q: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如何录取?
A: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招生专业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考生才能报考我校志愿。录取与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录取同时进行,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Q: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与普通本科专业的区别是什么?
A:主要区别为: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开展的合作办学为本科层次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中国3年和德国1年两阶段培养,考核合格,可获得我校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方大学的学位证书,荣获中德双本科学位。普通本科专业,学生通过4年的学习,考核合格仅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Q:专升本招生对象是什么?
A:专升本招生对象以当年陕西省招办公布的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2018年招生对象为: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8年普通高职在册应届毕业生。2.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7年退役的陕西籍士兵。
Q:专升本招生报名考试流程?
A:专升本招生报名考试流程:1.根据生源学校当年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工作安排,在生源学校报名参加专升本专业课,考生应按照专业对应规定选报专业。(专业对应规定以省招办当年公布为准)2.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需按省招办公布的时间参加专升本陕西省统一考试。3.我校按陕西省招办工作要求开展录取工作,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
Q:专升本招生如何录取?
A:专升本以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
Q: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有哪些?
A: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以当年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2018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西安航空学院常见问题回答(专科)
Q: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别有哪些?
A:我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综合评价、艺术类、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四类。
Q: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是什么?
A: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为: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当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招生)报名。
Q:综合评价招生是否与普通高考招生有区别?
A: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学费标准、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均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Q:综合评价招生招生专业有哪些?
A:综合评价招生招生专业以当年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2018年招生专业有:飞行器制造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同时招收“三校生”)、航空地面设备维修、环境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场营销(同时招收“三校生”)、物流管理、民航运输、会计、文秘11个专业。
Q:综合评价招生流程是什么?
A:综合评价招生流程以当年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2018年为:1.申请: 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2.确认: 2018年3月9日至3月13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xaau.edu.cn),进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按系统报名步骤确认报考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3.考试:2018年3月17日,我校开展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Q: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是什么?
A: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1.录取规则:按考生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确定录取专业的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专业,采用网上“专业志愿实时填报系统”来确定;“三校生”的报名专业,由三校生本人确定,按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报名比例,划定三校生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Q:综合评价招生校考科目及内容是什么?
A:我校综合评价校考科目及考试内容为:1.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课考试内容为语、数、外三部分,一张试卷;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基本技能知识。
Q: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试是否还能参加高考?
A: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果按我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在我校注册成功,则不再具有参加高考的资格;如果未按注册,则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Q:艺术类招生对象是什么?
A:艺术类报名对象:1.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为艺术(文)、艺术(理)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表演艺术专业课校考。2. 报名考生须身体健康,满足规定身高要求:男身高173cm-185cm,女身高163cm-174cm。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在陕西、河南、湖南、四川等4省招生。
Q:艺术类招生专业是什么?
A: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表演艺术(空中乘务)。
Q: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是什么?
A: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1.录取规则:按考生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确定录取专业的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专业,采用网上“专业志愿实时填报系统”来确定;“三校生”的报名专业,由三校生本人确定,按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报名比例,划定三校生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Q:综合评价招生校考科目及内容是什么?
A:我校综合评价校考科目及考试内容为:1.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2.“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课考试内容为语、数、外三部分,一张试卷;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基本技能知识。
Q: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试是否还能参加高考?
A: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果按我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在我校注册成功,则不再具有参加高考的资格;如果未按注册,则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Q:艺术类招生对象是什么?
A:艺术类报名对象:1.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为艺术(文)、艺术(理)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表演艺术专业课校考。2. 报名考生须身体健康,满足规定身高要求:男身高173cm-185cm,女身高163cm-174cm。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在陕西、河南、湖南、四川等4省招生。
Q:艺术类招生专业是什么?
A: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表演艺术(空中乘务)。
Q: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流程是什么?
A: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流程:1. 志愿填报: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按各招生省份省招办要求填报高考志愿。2. 体格检查: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根据所在省省招办提供的考生信息,按征兵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3. 面试:由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共同对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4. 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5. 录取:我校按各招生省份省招办投档情况,择优录取考生,并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Q: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如何入伍?
A: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我校前2.5学年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由我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于当年12月30日前将定向培养对象统一接入部队。
Q: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否有学费代偿政策?
A: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代偿方式: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