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相关学科前沿应用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藏医药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预计统一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留学服务中心网址为:,请登录网站进行申请和办理,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 我校暂不接受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身份报考。
四、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按全日制学习方式进行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报名事宜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二)考生于2019年12月15日-2020年2月28日登陆,点击页面上部“考生登录”(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流程),按要求“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陆填写提交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时间截止后无法再进行报名。
(三)考生于2020年3月2日-10日再次登录,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确定是否参加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如未确定则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四)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两份《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为教授及以上职称)、《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和《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等下载后,请仔细核对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空白表格,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六、资格审查及提交报考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为考前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在西藏藏医药大学第二教学楼研究生处(若地点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进行,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发放等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3日上午9:30-1:00,下午15:30-18:0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两份《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为教授及以上职称)、《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等。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4.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取消入学资格)。
5.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6.考生必须确保信息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方式主要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梵文和英语各占50%)、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20年4月4日-5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西藏藏医药大学。
(二)复试
复试为面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含梵文)听说能力测试两项。
时间:2020年4月25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楼。
八、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经复试和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定向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转档案。非定向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必须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下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九、体检
考生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拟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时间资格审查时通知。
十、其他说明
(一)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二)学费及奖助。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根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研工部。
(四)如国家出台2020年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一、招生咨询
(二)咨询电话。研招办:(0891)6374885
(三)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四)邮政编码: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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