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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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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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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4-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01 收藏

  榆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代码:11395) 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市,是一所陕西省直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4个院系,33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录取本、专科生共3145名。


  二、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要求: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中有一科低于60分的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4、外语语种:不限。
  5、优惠政策:对有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录取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8、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专业。
  9、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0、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人·年;艺术类7000元/人·年。
  (高职)专科:文史类50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5500元/人·年。


  四、奖、贷、助、补、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陕西省贫困助学金、何崇鋈教育基金、榆林学院资助、榆林市慈善协会资助、榆林市民政局资助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以榆林学院名义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录取批次:提前批次、二批本科、高职
  学校地址:榆林市西沙文化路北段 邮政编码:719000
  联系电话:0912—3893616、3895477 传 真:0912—3896393
  学校网址:http://www.ylc.net.cn 联系人:尚爱军 姚学慧 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