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7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有较强的美术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东南大学相关补充规定,非色盲、非色弱。
3、2017年我校不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东南大学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四、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zsb.seu.edu.cn/ 邮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5-52091106,025-83792910 传真:025-52091119
网址:http://arts.seu.edu.cn 邮箱:yishuxueyuan@seu.edu.cn
3、监督电话:025-52090126